当前位置:首页>> 商标注册指南>>



撤回商标注册/异议/评审等申请须知


申请所须提交的材料:
1、《撤回商标注册申请书》、《撤回商标异议申请书》或《撤回商标评审申请书》一份;
2、《商标代理委托书》一份,由申请人签字/盖章;
3、申请人如是公司需提供《营业执照》复印件一份,如是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。

注意事项:
1、《撤回商标注册申请书》所填申请人名义必须与原注册申请人名义一致,申请撤回注册商标的原申请日期、申请号、商标类别的填写应准确无误;
2、《撤回商标异议申请书》所填申请人名义必须与原异议申请人名义一致,申请撤回商标异议的初步审定号、商标类别的填写应准确无误;
3、《撤回商标评审申请书》所填申请人名义必须与原评审申请人名义一致;
4、所需时间:一般自申请之日起3-6个月。

原作者:

来 源:

共有2762位读者阅读过此文